鄞州区邱隘镇大东江环城南路段河道护岸(占补平衡)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0 点击量:340鄞州区邱隘镇大东江环城南路段河道护岸(占补平衡)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A-ZB(2020)-018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邱隘镇大东江环城南路段河道护岸(占补平衡)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2019年11月19日党政联席会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邱隘镇沈家村。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1001103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100%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护岸挡墙、混凝土地坪、土方开挖及墙后回填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符合《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的规定。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
(3)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岗位培训合格证。
3.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外地进浙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登记公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的在浙授权委托。(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在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示。(以开标当日资格评审时宁波市水利局网上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预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公共交易站(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郭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3586533039
8.备注
8.1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公共交易站(三楼开标室),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8.2 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微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8.3 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8.4开标当日,各投标单位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 8.1、8.2、8.3、8.4 条款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