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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检察院党建阵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5  点击量:5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检察院党建阵地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波市检察院党建阵地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检察院内;

2.3工程规模:详见图纸及详见业主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报告

2.4招标控制价469513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宁波市检察院党建阵地改造工程范围内的施工(详见图纸及详见业主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报告);

2.7本次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2)、(3)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85日至202181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11时30分和下午1330分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 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4楼429室 购买招标文件,超出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购买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未提供开票资料的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8261400,地点为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4楼433室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信息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4楼429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4-8751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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