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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装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9  点击量:483

 项目概况

2021年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装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政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7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G-G2021036   

2、项目名称:2021年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装备项目

3、预算金额:116.5万元

4、最高限价:116.5万元

5、采购需求:2021年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装备项目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14:00止(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433开标室),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21年7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43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理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

4、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宁波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429室,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574-8730672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公安局

联系人:史警官,联系电话:0574-870623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429室

联系人:孙工 王工

联系方式:0574-87306721、13586885652

电子邮箱:837427339@q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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