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部新城其他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4 点击量:329项目概况
东部新城其他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政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NBGZ2021ZBDL001
2、项目名称:东部新城其他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
3、预算金额:593万元/年
4、最高限价:
标项一:330.3万元/年
标项二:262.7 万元/年
5、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东部新城其他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标段一
数量:1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标项二:
标项名称:东部新城其他垃圾收运一体化项目标段二
数量:1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6、服务期: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一阶段: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在线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2、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1日。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4、政采云报名后请将投标报名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最后一页)、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837427339@qq.com,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费用:不收取。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3日9:00止(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21年6月3日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宁波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429室,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574- 87306721;
5、其他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①.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②.本项目开标及评审过程,所有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评标室内所有人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③. 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防疫措施规定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6、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路285号繁荣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0574-87415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429室
联系方式:0574-87306721
电子邮箱:83742733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王工
电 话:13586885652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