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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9  点击量:395

 招标编号:2021MS014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项目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经济发展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北临七星南路,南临盐田大道,西临盐兴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本项目拟占地约500亩,总建筑面积约18.5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全日制在校生5000人。

    项目总投资:约13亿元。

    设计概算:工程建安费用限额设计约为9.5亿元(具体以核准的初步设计项目概算中工程建安费为准)。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等后续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含钢结构) 、地基处理、暖通空调(含机房空调)、给排水、电气、节能、消防、人防、室内装饰装修、幕墙、智能化、抗震支架、泛光照明、太阳能(空气能)、光伏、厨房设备选型布置、电梯选型布置、绿建、楼宇标识标牌、绿化景观及室外附属市政与综合管线(含市政道路、桥梁、室外电气、景观照明)等本工程所需(或可能所需)的全部专业设计,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海绵城市专篇设计及评审、地下室基坑支护专家论证以及代为专家论证(若有)并承担相关论证费用,以及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工作。不含由行业指定的专业设计(如燃气、供水、供电、环网、电信、电视、电梯及其它专用设备等),但包括配合上述专业设计所需要完成的建筑结构和管线综合设计、设备参数条件要求等配套设计内容。若采用装配式建筑还应完成相应深化设计内容。

招标标段数:1。

项目建安估算:约95000万元(具体以核准的初步设计项目概算中工程建安费为准)。

设计费:约 1942.3万元。

    招标控制价: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规定的设计收费基准价的90%。招标控制价约1748.1万元。

    设计周期:总周期9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3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省、市级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下同)参与投标的,具有外国企业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其行业协会或组织的推荐名单应由建设单位确认;或者具有外国企业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或有关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第(1)项资质要求的企业,或由具备以下第(1)项资质要求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由具备以下第(1)、(2)项资质要求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概念性方案设计单位:外国企业或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专业事务所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

    3.3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5 主设计师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图设计单位,主设计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0908:30至2021年0616 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beilu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34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可采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 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070210:30前,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 为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为:33101984136050501959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保证金绑定时间前办理,并通过其注册帐 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完成保证金与拟投标项目标段的绑定操

    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在保证金绑定日前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证金保险。

2)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07 0216:00前,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 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项目标段的绑定操作。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要上传保单。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 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 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购买保险 后次日才能进行绑定操作。在规定时间之后绑定操作将无法进行。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 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2020年6月30日印发的“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规定”(详见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公告通知栏,其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均修改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060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beilu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外国企业除外)的设计信用等级在开标日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查询须在D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查询的开标日当月的信息为准);省外设计企业需取得《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外国企业除外)。

8.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外国企业除外)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完成录入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拟派项目主设计师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完成录入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信息。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开始倒算的3年之内,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外国企业除外)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主设计师被法院判决(裁定)犯行贿罪(上级法院另有判决(裁定)的,以上述时间内上级法院判决(裁定)为准)的,取消投标资格;在开标之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外国企业除外)或拟派主设计师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作否决投标处理。

8.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外国企业除外)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无失信黑名单记录(具体以开标日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8.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6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7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8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采用《电子投标(申请)文件制作工具 V6.0》的最新系统版本,所有投标人需要先办理CA认证及相关电子招投标的申请审核手续(包括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申请审核手续),并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办理CA认证或未办理相关电子招投标的申请审核手续,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系统咨询电话:吴工/陈工 0574-89383942。

8.9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4楼429室

    联系人:陈科、王芳霞

    电话:0574-87515213

    招标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保税港区商贸楼705室

    联系人:时工

    电话:0574-86788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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