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财经学院本部校区部分教师公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6 点击量:50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财经学院本部校区部分教师公寓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财经学院,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波财经学院本部校区部分教师公寓改造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波财经学院本部校区部分教师公寓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学院路899号;
2.3工程规模:各种类型房间共22套。
2.4招标控制价:1116657元,其中暂列金额为53000元,暂估价为127203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宁波财经学院本部校区部分教师公寓改造工程范围内的装修等工程的施工(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8本次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2)、(3)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 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4楼429室 购买招标文件,超出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购买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未提供开票资料的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5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4楼433室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信息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财经学院网站”、“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财经学院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574-8805627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4楼429室
联系人:屠工 孙工
电话:0574-87515213 1356656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