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生态修复(增殖放流)跟踪调查及效果评估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17 点击量:284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以 交水函[2015]13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生态修复(增殖放流)跟踪调查及效果评估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梅山岛。
项目规模:建设2个20万吨级泊位和3个15万吨级(水工结构按靠泊2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集装箱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为430万标箱,码头长度2150m。本项目放流标志鱼数量5万尾,用于渔业资源跟踪监测调查。增殖放流前后开展4次渔业资源调查,合理评估增殖放流效果;结合社会调查,了解和掌握增殖群体产生的区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招标控制价:378万元。
招标范围:对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生态修复(增殖放流)进行跟踪调查及效果评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法人。(2)投标人应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海洋渔业资源跟踪监测相关业绩。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海洋科学或水产学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6 月 17 日到2020年 7 月 10 日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7未在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 月 14 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田大道365号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609室
联系人:王工、孙工
电话:0574-88130376,1358688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