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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蓄滞洪空间建设规划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8  点击量:357

 

宁波市蓄滞洪空间建设规划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水利局的委托,就宁波市蓄滞洪空间建设规划进行竞争性磋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NBGZ2020ZBDL013-3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蓄滞洪空间建设规划
三、项目内容:宁波市蓄滞洪空间建设规划,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
四、预算价:人民币30万元。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购买地点、联系电话:
1、磋商文件售价为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地点: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609室。联系电话:0574-88130376。
注意:购买标书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还需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购买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未提供开票资料的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磋商文件发售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日16:00止(北京时间09:3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8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609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6月8日14:0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609室)。
九、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水利局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616588967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科技创业大厦609室
联系人:孙工、王工
    话:0574-88130376, 13586885652
    真:0574-8813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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